1、什么是起付標準(門檻費)?
起付標準是指參保人員住院醫療費用發生到一定額度時統籌基金才開始支付部分費用的起點標準。
2、什么是政策自付?
政策自付是指按政策規定的自費部分,包括完全政策自付和部分政策自付。如特殊檢查、特殊治療、乙類藥品的自費部分等為部分政策自付;全自費藥品、超標準床位費以及基本醫療保險政策明確規定不予支付的各種其他費用為完全政策自付。
3、什么是比例自付?
比例自付是指參保人員實際發生的醫療費用減去“政策自付”、“起付標準”后,再根據分段自付的比例計算出的個人自付費用。
4、醫保病人住院需自付哪些醫療費?
醫保病人住院應支付的費用,它包括三個方面:①起付標準;②政策自付:包括完全政策自付和部分政策自付;③比例自付(分段比例自付)。
5、基本醫療的醫保年度是指什么?
省、市職工醫保、城鎮居民、未成年人、老年居民和非從業居民醫保年度:指每年1月1日--12年31日為一個醫保年度。大學生醫保年度:每年9月1日-第二年8月31日。
6、醫保病人出院帶藥的要求和標準是什么?
出院帶藥的要求:必須要上醫囑,不得帶檢查、治療項目、注射藥品及與疾病無關的藥品;急性病不超過7天量,慢性病不超過15天量,品種不超過4個。
7、下列情況不屬于基本醫療保險支付范圍均不能納入醫保?
生育、工傷、美容、非功能障礙性整容及矯形術、交通事故、自殺、他殺、犯罪、酗酒、吸毒、寵物致傷、職業病、性病等。
8、意外傷害的審批程序有哪些?
參保人員因年邁行動不便或因疾病原因導致的意外傷害(不含交通事故、自殺和他殺),經過嚴格的審批通過后可以納入意外傷害保險范疇。
審批程序:
參保人員在醫保辦領取審批表→本人詳細填寫受傷經過→并經單位保衛部門或居住地安全部門的證明并加蓋公章(注明意外傷害發生的時間、地點、經過、證明人等)后、再持審批表、急診病歷及本次住院的入院記錄原件和復印件→交醫保辦審核。